□孔磊1月29日,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在海口开会,国家旅游局李金早局长做到了《从景点旅游南北全域旅游,希望首创我国“十三五”旅游发展新局面》的工作报告(以下全称《报告》)。《报告》一出,马上引发行业内外的高度注目。特别是在《报告》中关于2016年重点工作“深化导游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在网络和自媒体上引发普遍辩论。
《报告》中导游改革工作主要就是指行政化、非流动、封闭式管理向市场化、自由化、法制化管理改变,即要依法清领旅,充分发挥市场配备资源的决定性起到,通畅导游执业发展地下通道,优化导游执业确保,改动和中止一些不适应环境改革发展必须的政策措施和壁垒,完善导游服务社会评价体系,营造游客、导游、社会多方失望的共赢局面,从而构成导游因优质服务获得更加多执业机会、取得更高报酬的职业导向,大大强化导游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增进导游心态提升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导游队伍形象。融合工作实际,笔者谈谈对“深化导游管理体制改革”的解读和思维。
一、关于导游权利执业这是一项主要改革任务,重点是超越多年来导游执业“必需拒绝接受旅行社委派”的容许,符合旅游市场散客简化的发展趋势和新时期全域旅游发展必须。根据《2015中国旅行社行业发展研究报告》,2009年-2013年,旅行社的组织的国内旅游人次在国内旅游总人次中比重上升显著,5年的百分比分别仅有为5.31%、5.71%、5.19%、4.87%和3.95%。可见,国内大部分游客都所谓团队旅游者。
另一方面,目前持证导游已多达80万人,而与旅行社签定劳动合同的导游将近30万人,大部分导游都是事实上的自由职业者。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导游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执业途径,不利于提高导游服务供给、优化旅游市场秩序、推展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由于改革工作牵涉到突破有关法律条款,为累积经验,急剧前进,《报告》中认为再行在一些地区积极开展改革试点,所以目前情况下导游权利执业,遵循的原则不应是大力、有序、稳健前进。
导游权利执业改革试点,笔者指出是所指在试点区域登记、符合条件的导游,在网络购票平台上或者通过线下联系等方式为游客必要获取单项地相接介绍或一行服务,并缴纳导游服务费。要作好这项改革试点工作,一是不应作好制度设计,制订设施的管理办法和服务标准,规范和引领导游权利执业;二是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通过公共服务网络信息平台,收集导游执业信息、导游和游客之间的相互评价信息,构建对导游日常、动态、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希望市场化运营,希望和反对有实力的旅游企业参予试点,搭起游客与导游之间的服务平台,通过市场手段符合导游和游客的利益最大化;四是引领保险机构为权利执业导游设计适当的执业保险,尽量确保导游执业安全性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性;五是创建导游权利执业试点工作评价办法,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试点工作和效益展开动态追踪和评估,对经常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最后,不应按照有关程序呈交申请人改动法律条款,尽量通过改革试点为改动法律获取事实依据。
二、关于改革导游管理模式按照中央关于更进一步深化改革对外开放的拒绝,为更进一步强化发展活力,构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要超越目前不存在的一些政策容许和壁垒。1999年实行的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2002年实行的国家旅游局15号令《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部分内容条款已不适应环境目前旅游市场的较慢发展。
《报告》中明确提出要中止“取得资格证3年未从业的,资格证自动过热”的政策规定,导游资格证终生有效地。资格证书是专门从事某种职业所不应不具备的条件或身份证明,只要不违背涉及法律,一般都是终生有效地,例如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等。
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取得资格证3年未从业的,资格证自动过热”,造成大部分获得资格证书但尚能无法或不打算从业的人员,例如在校学生等,被迫去找旅行社或者导服机构、行业的组织展开登记申请导游证。中止这项规定,一方面减低了导游开销,同时也可以清扫大量休眠状态导游,使导游队伍数量更为合理。
《报告》中明确提出“导游证全国标准化”,这对于广大导游、旅行社以及有显著淡旺季区分的旅游目的地来说,是受到影响消息,不利于导游资源在有所不同地区、有所不同时间的合理分配,导游人才流动更为畅通和便捷。以往,如果一名导游要前往其他省区市执业,就要换发当地的导游证,这换发的过程牵涉到吊销原先证件、新的登记申请人等环节,有的省份要加试一门当地景点介绍,还有的省份甚至拒绝新的考试。这些规定毫无疑问构成了区域壁垒,使得导游人才流动艰难,旅行社市场需求得到符合。导游证全国标准化,将超越这些区域容许和壁垒,通过市场调节和企业自律自由选择,使导游资源获得合理配置,效率更高,同时,也促成企业分担起用人单位主体责任。
《报告》中还提及了“中止年审制度”,这里的年审制度是《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中整个第四章内容,其中也牵涉到第三章计分制度。目前,大部分省份年审制度都采行了培训考核的方式,一些省份通车了网上培训年审方式,显然便利了部分导游。但也曝露了目前年审制度流于形式,甚至有导游体现缴纳高额的培训费用,给导游减少了不少开销。
《报告》中明确提出“用信息化手段构建对导游的常态管理,实施动态出入机制”,这相等于切换了年审方式,把对导游的监管放在了平时、日常工作中,而不只是年审这几天,使导游执业绩效评价更为科学合理。对于年审培训要新的展开分类,关于职业安全性、文明旅游等归属于导游必需掌控的,可以通过财政资金反对方式展开免费培训;对于口才训练、服务技能等归属于职业素养提升内容的,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由导游自律自由选择展开培训。可以说道,这三条关于导游的措施看起来侧重小处,但确实使深化改革落在了实处,获释了改革红利,将更进一步提高导游执业环境。三、关于创建新时期导游与游客之间公平人与自然的关系《报告》中明确提出“以导游与游客公平、责权利对等为原则,依法清领旅”,其核心在于导游与游客都是公平的,责任和权利也是对等的,不不存在谁的地位低,谁的地位较低。
但是在服务行业中,尤其是旅游从业人员,普遍存在着“顾客总是对的,错的总是我们”的意识,一旦有游客滋扰,基本上导游都正处于劣势。现实中,游客不会犯错误,导游也不会犯错误,游客有时是准确的,导游有时也是准确的。所以必需要实事求是,一方面要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确保导游的精神和劳动权益。创建导游与游客这种公平人与自然的关系,就要构建从行政化向法制化的改变,一是要依法清领旅,游客和导游都有权利和义务,对于侮辱游客、强制愚弄购物的导游要极力依法严处,贯彻维护游客权益,对于游客羞辱导游人格尊严或明确提出违背导游职业道德的不合理拒绝,导游有权拒绝接受,涉及部门也不该法院游客滋扰,对于情节严重的游客不应给与不文明不道德记录,同时,要更进一步引领游客理性、合理维权;二是要强化诚信建设,创建导游游客双方之间公平人与自然关系,必需要以诚为本,通过契约精神规范约束双方不道德,将所有的旅游项目和收费明细都列为合约之中,一纸协议,让游客明明白白消费,建议杜绝在旅游中补签、可选购物、自费项目合约等,对违背合约的旅行社和导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违法违规的旅行社和导游列为黑名单,并向社会发布;三是创建“调停+仲裁+巡回演唱法庭”的牵头处置机制,这反映了“司法乡里”宗旨,保证旅游检举滋扰案件快捷高效处置,探寻旅游争议纠纷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构建“诉裁接入”机制,确实构建依法清领旅、依法兴旅;四是改变监管方式,目前这种手工操作、形式检查的传统、粗犷的监管方式,已不适应环境开放性、多元化、无边界的旅游市场需求,要创意对导游的监管方式,强化信息技术在导游执业中的监管应用于,构建对导游由点到面、由事前到事中事后、由静态向动态的监管改变,同时要构成社会多元共治机制,通过创建导游服务社会评价体系,用“结果导向”促成导游用优质服务提供市场赞誉和执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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